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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、湖南证监局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《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从加大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金融投入、增强涉农金融服务质效、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、强化政策保障、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。
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,加大早稻集中育秧、粮食订单生产、油茶种植、低产林改造等融资支持。丰富融资产品供给,积极满足畜禽规模养殖、水面生态渔业、食用菌培育、柑橘品改等领域融资需求,助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。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“投贷联动”、水利建设“水金融”等投融资模式,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,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,推动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聚焦湖南省打造全国种业创新、智慧智能农业装备制造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高地的工作要求,加强农业科技装备和现代化乡村产业金融支持。深化种业发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,精准对接优质种业领军型企业和优势特色企业融资需求,优化种业创新平台、重点农业技术攻关项目、攻关专家团队等的金融服务。探索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融资服务模式,加大水稻集中育秧中心、设施蔬菜、设施渔业等设施农业金融支持,加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供给。结合湖南省农业品牌建设,同步打造“土特产”金融支持品牌。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,积极开展订单、仓单、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,助推农产品加工企业倍增。做好县域冷链物流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融资服务,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层服务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要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体系,加强县域公共服务配套金融支持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细化新市民等群体金融需求,提供专业化、便利化金融服务,结合县域各类消费场景,稳步推进线上化、低门槛、小额度、纯信用农村消费贷款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保持对脱贫地区信贷投入力度不减,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,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,满足脱贫人口生产需求,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。发挥金融组织优势和社会协同能力,提升金融机构定点帮扶质效,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增强涉农金融服务质效,指导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定位,发挥资源、技术、网点等优势,增强金融机构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,提高乡村金融服务体验感和信贷渗透率。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,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交易品种,推动生猪活体抵押贷款“增量扩面”。积极支持债券、股权等融资方式,推进国债下乡,开发农户理财产品,增强金融服务多元化供给。启动开展大豆保险试点,实施产粮大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,强化保险保障服务。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,深入推进移动支付“双百工程”创建,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站整合提升,加快全省企业收支流水征信平台建设,推进“信用户”“信用村”“信用乡(镇)”创建,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。
《实施方案》指出,要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,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市场主体贷款投入,降低综合融资成本。用好信贷风险补偿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等政策,发挥财政支撑撬动作用。完善农村产权登记、评估、交易流转体系,加快农村融资配套要素市场建设。推行“总对总”批量担保、见贷即担等服务模式,加强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建设。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省内各金融机构、各级人民银行要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,按照本单位职能和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。各金融部门要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政策宣传解读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。
截至2023年7月末,湖南省涉农贷款余额20729.0亿元,同比增长15.0%,较年初新增1922.5亿元,同比多增327.2亿元。
据悉,下一步,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,加强金融、财政、产业政策协调联动,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抓好《实施方案》的贯彻落实,提升金融服务质效,助力湖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建设农业强省。
潇湘晨报记者李鑫智 通讯员周依憬